根据首都文明办、市人力社保局《关于开展2021—2023 年度首都文明区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、文明家庭、文明校园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市国资委系统开展了2021-2023年度首都文明单位推荐和复查工作。
经市国资委2023年第十三次党委会审议通过,现将拟推荐和经复查合格拟保留称号的单位名单进行公示,接受群众评议监督。
公示时间:2023年6月1日-6月5日联系电话:83970486
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
2023 年 6 月 1 日
市国资委系统拟保留“首都文明单位”称号名单
发表评论